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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市十八届人大二次会议第0184号建议的办理答复

时间:2024-08-05  来源:天津市农业农村委员会  作者:佚名

  

  

  

  武晓燕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加快推进数字化绿色农田建设的建议,经研究答复如下:

  一、农业农村数字化转型工作情况

  市农业农村委高度重视农业农村数字化绿色转型相关工作,我委主要和分管负责同志多次对农业信息化工作作出批示要求。我委认真落实《天津市数字乡村发展行动计划(2022—2025年)》《天津市贯彻落实〈2023年数字乡村发展工作要点〉举措分工方案》等文件要求,积极投身乡村振兴和数字中国建设,主要在3个方面取得了显著成效。

  (一)天津智能农业研究院建设取得阶段性进展。由赵春江院士团队运营的天津智能农业研究院一期主体已建设完工,检测实验室、智能制造生产线即将试运行,二期2、3号生产检测楼建设已经启动,集研发、中试、熟化、生产、加工、检测和数据服务于一体的智能农业综合研发创新平台已具雏形。另外,院士团队承办的第七届世界智能大会智能农业高峰论坛成功举办,线上、线下共4万人参会,对我市智能农业技术创新,应用示范和国际合作具有重要的引领推动作用。

  (二)农业农村数字化相关工作制度进一步健全完善。2023年,我委和市委网信办密切配合,联合出台了《天津市数字乡村试点工作方案》,通过加强顶层设计,明确了我市数字乡村试点工作走什么路、布多少点、谁怎么干,直接推动了数字技术与农业农村发展深度融合,进一步带动了农业生产智能增效,第一批可复制、可推广的做法经验正在形成。联合印发了《天津市贯彻落实〈2023年数字乡村发展工作要点〉举措分工方案》,进一步明确了工作职责和任务,确保了《天津市数字乡村发展行动计划(2022—2025年)》各项任务按计划压茬推进。

  (三)本市农业农村数字化建设试点获得国家部委认可。西青区、津南区顺利通过国家数字乡村试点地区终期评估,在117个试点中分列全国第3位和第21位,《津南区:利用PPP模式推进智慧城市和数字乡村融合发展》入选全国优秀案例。3个农业农村信息化案例入选《2022全国智慧农业典型案例汇编》。2个智慧农业项目被农业农村部推介为数字农业农村新技术新产品新模式优秀项目。1家花卉生产企业被农业农村部新认定为农业农村信息化示范基地。

  二、相关建议落实情况

  (一)农田管理和种养殖领域提升智慧化水平方面。一是农业数字化向全产业链加速延伸。智能灌溉、精准施肥等新模式得到广泛推广,全市农业生产信息化率为30.5%,名列全国第7。小站稻全产业链数字平台赋能津南区小站稻全产业链项目集群,从生产端和销售端共同发力,助力小站稻产业振兴。认定37个畜牧、水产养殖、农机和种业智能农业示范园区,数字农业农村新技术新产品新模式优秀案例在全国推介。东丽区东信花卉“Priva Connext”控制系统、北辰区鱼菜共生智慧种植、中化农业MAP天津中心、科芯农业设施大棚智慧农场等一批数字信息化应用场景落地生根。二是农业智能装备进一步提档升级。农业用北斗终端及辅助驾驶系统广泛使用,累计补贴农机北斗终端和自动驾驶系统304台,安装渔船北斗终端394台、畜牧远程监测终端191台,无人机高效植保、撒施肥料作业面积达到150万亩,农业机械化逐渐向智能化转型。三是农业智能监管水平不断提升。包括放心猪、放心鸡在内的农产品质量安全数字化监管追溯平台全面投入使用,农产品质量安全从“传统管理”转变为“现代治理”,老百姓“舌尖上的安全”得到切实保障。

  (二)土壤保护与改善方面。开展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截至2023年底,天津市完成外业调查采样 4195个样点,占全市总样点的90%;完成样品制备3837份、样品检测3084份,分别占全市总样品的75%、60%,进度位列全国前列。近年来,我市结合高标准农田建设,在水源条件较好的田块,通过疏浚田间沟渠、配套灌溉设施等工程措施促进田块排盐沥碱,降低耕地盐渍化,以适宜农作物生长,同时,综合采取秸秆还田、施用有机肥、种植绿肥休耕还田、土壤改良、深耕深松等农技农艺措施,使我市耕地质量进一步得到保护与提升。目前,全市现有耕地中已建成高标准农田350.87万亩,通过持续推进建设,盐碱耕地盐分平均降低0.5‰左右。同时,综合采取秸秆还田、深耕深松等农技农艺措施,全市平均耕地质量等级从2016年的5.27提高到2023年的4.3,提高了1个等级。另外,市农科院、市农业中心等单位持续开展耐盐碱品种试验推广工作,已示范推广耐盐碱水稻“津原U99”及玉米、大豆等品种10余个,种植面积超过80万亩,较非耐盐碱品种,亩产提高近20%。

  (三)持续推动农膜、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方面。将农膜回收纳入生态振兴和农业农村污染防治攻坚战重要任务。积极推进机械化回收,因地制宜建设农膜回收网点190余个,开展覆膜情况摸底调查和督促检查,建立月调度工作制度,指导各涉农区建立农膜回收台账,开展《农用薄膜管理办法》宣贯,组织开展农膜回收效果评估。经评定,全市农膜回收率达到83%以上,圆满完成国家下达的指标任务。市农业农村委、市生态环境局联合制定了《天津市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处理暂行管理办法》,规范了农业生产过程中农药包装废弃物的回收、贮存、运输、处置及其监督管理程序,并于2021年1月4日起正式施行。将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处理工作纳入2023年乡村振兴战略实绩考核,印发《天津市2023年化肥农药减量化行动工作要点》,修订《天津市限制使用农药定点经营布局规划》,指导各涉农区依据种植业布局合理设置回收网点,并与农药减量化行动同安排、同部署。与400余家专业化防治组织、农药销售企业、蔬菜保供基地签订回收协议,压实农药经营者、使用者的主体责任,提高回收效率。依托全市15家农药经营标准化门店,开展农药经营和包装废弃物回收标准化示范。

  三、下一步工作安排

  围绕您提出的意见建议,我委研究从以下3个方面采取措施加强管理。

  (一)农田智慧化管理方面。我们将积极探索与中国电信、中国铁塔等央企、国企和智慧农业科技企业在卫星遥感、无人机巡航、地面物联网等方面的沟通协作,发挥通信运营商在软件和平台开发,通信基站高低点视频监控等方面的优势,加强在监测农田土壤墒情、作物长势、灾情虫情、发布预警等应用场景的建设,努力把优势资源最大限度向农业农村领域倾斜,实现优势互补、共享共赢,提升种植业生产管理数字化、信息化水平。

  (二)土壤保护与改善方面。落实藏粮于地、藏粮于技战略,扎实建设高标准农田,综合采取土地平整、土壤改良、灌溉与排水、农田输配电、田间道路、田间监测等工程措施,完善农田基础设施配套,逐步把永久基本农田全部建成高标准农田,巩固夯实粮食安全基础。推进耕地质量建设与保护,完善耕地质量监测体系,开展耕地质量监测和调查评价,统筹深耕深松、秸秆还田、轮作休耕、化肥减量增效等措施,稳步提升耕地质量。继续开展我市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查明查清我市土壤类型及分布规律、土壤资源现状及变化趋势,为合理利用土壤资源,开展盐碱耕地治理等提供支撑。

  (三)农膜和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方面。继续推进机械化回收并建设农膜回收网点,持续开展《农用薄膜管理办法》宣贯,力争2024年全市农膜回收率达到85%以上。持续推进农药包装废弃物“谁使用谁交回、谁销售谁收集、专业机构处置、市场主体承担、公共财政补充”为主要模式的回收处理体系建设。压实属地责任,强化宣传培训,提高农民回收意识。广泛开展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处理的宣传教育和督导检查。加强对农作物安全用药技术培训,一方面,推动农作物病虫害统防统治,减少小包装农药使用,增加大包装农药使用。加快淘汰高毒高残留农药,优先选用低毒低残留农药、生物农药开展病虫害防治。另一方面,指导化学农药使用者在使用农药时对包装物进行清洗,并做到清洗液回收利用。

  


原文链接:https://nync.tj.gov.cn/ZWGK0/JYTABL152022/202408/t20240802_6690643.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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