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访问美丽乡村法治网!

福建省农业农村厅关于《福建省补充农业植物检疫性有害生物名单及应施检疫的植物、植物产品名单》的通告

时间:2023-03-16  来源:福建省农业农村厅  作者:佚名

  

  

  闽农规〔2023〕1号

  根据《植物检疫条例》的规定,结合我省实际,我厅组织修订了《福建省补充农业植物检疫性有害生物名单》和《福建省补充应施检疫的农业植物及植物产品名单》,现予以公布施行。2009年12月22日我厅发布的《福建省补充农业植物检疫性有害生物名单》同时废止。

  本通告自印发之日起施行,有效期10年。

  

  附件:1.福建省补充农业植物检疫性有害生物名单

   2.福建省补充应施检疫的农业植物及植物产品名单

  

  

  

   福建省农业农村厅

  2023年3月6日

  (此件主动公开)

  

  附件:

  

  


原文链接:http://nynct.fujian.gov.cn/xxgk/zfxxgk/fdzdgknr/nyyw/nyzc/202303/t20230310_6129241.htm
[免责声明] 本文来源于网络转载,仅供学习交流使用,不构成商业目的。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涉及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请在30日内与本网联系,我们将在第一时间处理。

相关文章

热点关注

本站部分信息由相应民事主体自行提供,该信息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合法性应由该民事主体负责。美丽乡村法治网 对此不承担任何保证责任。
本网部分转载文章、图片等无法联系到权利人,请相关权利人与本网站联系。

北京人源汇志网络技术有限公司主办-全国三农信息一体化应用平台--中农兴业工程指定网站

美丽乡村法治网 mlfz.china-village.com.cn 版权所有。

联系电话:010-57744786 监督电话:18612925535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10-57744786

地址:北京市西城区砖塔胡同56号西配楼

全国三农信息一体化应用平台
北京人源汇志网络技术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