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农业执法总队动物检疫支队对各涉农区动物检疫工作开展督导检查
时间:2023-08-17 来源:天津市农业农村委员会 作者:佚名
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天津市动物防疫条例》《动物检疫管理办法》,加强对动物检疫工作的管理,进一步规范动物检疫行为,全面提升我市检疫工作能力和水平,按照天津市动物检疫规范整治行动方案部署安排,近日,市农业执法总队动物检疫支队对各涉农区建立健全动物检疫监督管理制度和开展动物检疫申报点自查自纠情况,开展了年度第二轮督导工作。
督导人员分别与各涉农区承担动物检疫职责的机构负责人进行了座谈交流,现场解读了《天津市动物检疫出证管理制度(暂行)》《天津市动物检疫责任制暂行规定》《天津市动物检疫证章标志管理办法》等检疫监督相关管理制度,要求尽快梳理修订与动物检疫相关岗位的岗位职责,结合自身工作实际,建立健全检疫监督管理制度。同时,根据各涉农区动物检疫申报点自查自纠情况,实地抽查检疫申报点共21个,走访养殖场户和屠宰企业12家,针对申报点官方兽医检疫行为和检疫监督措施落实情况进行了检查。
通过督导检查,指出了各涉农区对自身检疫行为和检疫监督落实排查后存在的问题,为我市即将开展的动物检疫规范整治行动交互检查奠定了基础。
附件:
原文链接:http://nync.tj.gov.cn/SY0/XWDT152013/XYDT152014/202308/t20230816_6378627.html
[免责声明] 本文来源于网络转载,仅供学习交流使用,不构成商业目的。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涉及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请在30日内与本网联系,我们将在第一时间处理。
- 上一篇: 我市举办丰收节新闻发布会启动丰收季系列活动
- 下一篇: 京津冀联合开展农业综合执法系列协同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