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十四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第5804号建议的答复摘要
时间:2023-08-24 来源:农业农村部网站 作者:佚名
对十四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第5804号建议的答复摘要
尚瑞芬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防止耕地“非粮化”积极打造乡村振兴齐鲁样板的建议收悉。经商自然资源部、国家粮食和储备局、供销合作总社,现答复如下:
一、关于严格耕地资源保护和利用
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耕地保护工作。习近平总书记强调,粮食安全是“国之大者”,耕地是粮食生产的命根子,农民可以非农化,但耕地不能非农化。我部会同有关部门坚决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严格耕地用途管控,有效防止耕地“非粮化”,坚守18亿亩耕地红线。
一是完善耕地保护法律制度体系。2021年,修订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明确规定严格控制耕地转为林地、草地、园地等其他农用地,耕地应当优先用于粮食和棉、油、糖、蔬菜等农产品生产。起草《中华人民共和国粮食安全保障法(草案)》,在“耕地保护”专章中细化耕地种植用途管控要求。研究起草《中华人民共和国耕地保护法(草案)》并上报国务院,将耕地进出平衡、耕地“非粮化”禁止性规定等要求和政策措施上升为法律规定。
二是强化耕地用途管控。2021年11月,自然资源部、农业农村部、国家林草局印发《关于严格耕地用途管制有关问题的通知》,明确要求永久基本农田不得转为林地、草地、园地等其他农用地及农业设施建设用地,严禁占用永久基本农田发展林果业和挖塘养鱼,严禁占用永久基本农田种植苗木、草皮等用于绿化装饰以及其他破坏耕作层的植物,严禁占用永久基本农田挖湖造景、建设绿化带。
三是落实耕地利用优先序。2022年中央一号文件要求,“耕地主要用于粮食和棉、油、糖、蔬菜等农产品及饲草饲料生产,永久基本农田重点用于粮食生产,高标准农田原则上全部用于粮食生产。”2023年中央一号文件要求“探索建立耕地种植用途管控机制,明确利用优先序,加强动态监测,有序开展试点。”各地按照中央下达的粮食、油料生产目标任务,将播种面积、产量指标逐级分解到市县、落实到乡村,层层压实责任,稳定粮食播种面积。
二、关于提升粮食综合生产能力
我部会同有关部门,强化协同联动,坚持多措并举,不断巩固提升粮食综合生产能力,确保谷物基本自给、口粮绝对安全,切实把握国家粮食安全主动权。
一是调优种植结构。指导各地以保障国家粮食安全为前提,注重政策支持和市场导向,根据市场需求并结合各地生产实际,科学确定主要农产品自给水平,调整优化玉米、薯类种植结构,在稳定面积的基础上,深化改革和科技驱动,突出技术集成,补齐短板弱项,以单产提升带动大面积均衡增产。
二是持续推进化肥农药减量化。我部会同有关部门以新产品、新机具、新技术为抓手,推广应用节肥节药技术和绿色高效防控产品,大力开展测土施肥、病虫害统防统治,助力化肥农药减量增效。经科学测算,2022年小麦、水稻、玉米三大粮食作物化肥利用率41.3%、比2020年提高1.1个百分点。2022年绿色防控覆盖率达到52%、同比提高6个百分点,统防统治覆盖率43.6%、同比提高1.2个百分点。2022年,我部印发实施《到2025年化肥减量化行动方案》和《到2025年化学农药减量化行动方案》,明确思路目标、技术路径、重点任务和保障措施,指导各地强化技术培训和示范引导,不断提高科学施肥用药水平。
三是强化社会化服务。供销合作总社先后启动实施“绿色农资”行动、“绿色农资”升级行动,充分发挥全国供销合作社系统农资流通主力军作用,创新经营服务方式,大力推进农资销售与技术服务结合。2022年,全系统实现配方施肥、统防统治、农机作业等农业社会化服务面积达6.42亿亩次、同比增长35%。
下一步,我部将会同有关部门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细化实化工作措施,调整优化种植结构,大力推进全国粮油等主要作物大面积单产提升行动,深入推进化肥农药减量增效,增强社会化服务组织示范带动水平,提升粮食综合生产能力。
感谢您对我部工作的关心,希望继续对三农工作给予支持。
农业农村部
2023年8月22日
附件:
原文链接:http://www.moa.gov.cn/govpublic/ZZYGLS/202308/t20230824_6434950.htm
[免责声明] 本文来源于网络转载,仅供学习交流使用,不构成商业目的。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涉及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请在30日内与本网联系,我们将在第一时间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