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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总河长办公室关于对长江(金沙江)省级河长进行增补的公告

时间:2023-10-12  来源:四川省农业农村厅  作者:佚名

  按照《四川省总河长制运行规则》(川总河长办发〔2018〕53号)有关规定,经省总河长同意,现对长江(金沙江)省级河长进行增补。增补名单如下:

  长江(金沙江)省级河长:董卫民〔负责长江(金沙江)干流;省级河长联络员单位:农业农村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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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文链接:http://nynct.sc.gov.cn/nynct/c100665/2023/10/9/83be90fdf53646b5a3fd9c54e78edc5b.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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