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访问美丽乡村法治网!

重庆发布乡村振兴林业碳汇方法学 原建档立卡贫困村林业资源可进行碳汇交易

时间:2023-11-09  来源:重庆市农业农村委员会  作者:佚名

  

  11月6日,重庆日报记者从市生态环境局获悉,《重庆市乡村振兴林业碳汇方法学》已正式通过市生态环境局备案,纳入“碳惠通”方法学目录。今后,我市原建档立卡贫困村的集体所有经退耕还林、自有用地还林等形成的人工造林,以及封山育林活动中成片林可进行打捆申请,通过碳汇交易方式获得森林生态服务的经济收益。

  林业碳汇是指利用森林的储碳功能,通过植树造林、加强森林经营管理、减少毁林、保护和恢复森林植被等活动,吸收和固定大气中的二氧化碳,并按照相关规则与碳汇交易相结合的过程、活动或机制。

  市生态环境局相关负责人介绍,《重庆市乡村振兴林业碳汇方法学》依托我市原建档贫困村林业碳汇项目,适用于我市原建档立卡贫困村的集体和个人所有经退耕还林、自有用地还林等形成的人工造林及天然林,以及封山育林活动中成片林所产生的碳汇量计量。

  我市森林资源主要集中在渝东北、渝东南地区,作为库区山区,也是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扎实推进乡村振兴任务最为艰巨的区域。

  “将原建档立卡贫困村林业资源通过碳汇交易方式变现,是绿水青山变成金山银山的重要途径。”市生态环境局相关负责人介绍,通过村域碳汇开发,可以完善生态补偿机制,引导更多社会资本“进山入林”,持续增加林农收入,实现生态价值变现,对巩固拓展渝东南、渝东北地区脱贫攻坚成果,助力乡村振兴有着重要意义。

  为保证碳汇的稀缺性和普惠性,《重庆市乡村振兴林业碳汇方法学》将每个村集体和个人林累计最大开发面积控制在5000亩范围内。同时,使用《重庆市乡村振兴林业碳汇方法学》的项目活动必须满足造林地权属清晰,具有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核发的土地权属证书;项目业主属重庆市原建档立卡的贫困村;林地为乔木林,不适用于竹林和灌木林;项目活动符合国家和地方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措施,且符合国家造林或封山(沙)育林技术规程等条件。

  此外,根据《重庆市乡村振兴林业碳汇方法学》测算所产生的碳汇量可用于司法代偿、碳中和等场景。目前,重庆市高级人民法院已确认,今后在司法碳汇代偿判罚中将引导当事人优先认购我市乡村振兴林业碳汇,助力库区山区高质量发展。


原文链接:http://nyncw.cq.gov.cn/zwxx_161/mtbb/202311/t20231107_12528450.html
[免责声明] 本文来源于网络转载,仅供学习交流使用,不构成商业目的。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涉及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请在30日内与本网联系,我们将在第一时间处理。

相关文章

热点关注

本站部分信息由相应民事主体自行提供,该信息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合法性应由该民事主体负责。美丽乡村法治网 对此不承担任何保证责任。
本网部分转载文章、图片等无法联系到权利人,请相关权利人与本网站联系。

北京人源汇志网络技术有限公司主办-全国三农信息一体化应用平台--中农兴业工程指定网站

美丽乡村法治网 mlfz.china-village.com.cn 版权所有。

联系电话:010-57744786 监督电话:18612925535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10-57744786

地址:北京市西城区砖塔胡同56号西配楼

全国三农信息一体化应用平台
北京人源汇志网络技术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