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自治区2023年第四季度养殖水产品质量安全风险隐患警示信息公示
时间:2023-12-14 来源:内蒙古自治区农牧厅 作者:佚名
按照《农业农村部关于印发<2023年国家产地水产品兽药残留监控计划>和<2023年国家水生动物疫病监测计划>的通知》要求,农业农村部渔业环境及水产品质量监督检验测试中心(哈尔滨)承担2023年内蒙古自治区产地水产品质量安全监督抽查工作,共抽取样品20批次,其中1批次样品地西泮超标。
内蒙古自治区农牧厅组织开展产地水产品兽药残留监测工作,定量检测样品308批次,其中1批次样品孔雀石绿超标、1批次样品氧氟沙星超标,合格率99.4%;快速检测样品426批次,合格率100%。
现将相关情况公示如下:
水产品兽药残留监测不合格样品
序号 | 养殖场名称 | 品种 | 超标药物 |
1 | 内蒙古包头天禾生态农业观光有限公司 | 鲤鱼 | 地西泮 |
2 | 鄂尔多斯市黄原种养殖专业合作社 | 鲤鱼 | 孔雀石绿 |
3 | 内蒙古蒙银农业开发有限公司 | 鲟鱼 | 氧氟沙星 |
各水产养殖生产单位要依法使用国家批准的水产养殖用兽药、饲料和饲料添加剂,承担起质量安全主体责任,落实苗种引进、生产、运输及养殖各环节的全程质量控制。
内蒙古自治区农牧厅
2023年12月13日
原文链接:http://nmt.nmg.gov.cn/gk/zfxxgk/fdzdgknr/gsgg/202312/t20231213_2425541.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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